光彩體育館位于北京市南三環路木樨園橋南側,由比賽館、練習館及附屬工程組成,該工程是十一屆亞運會比賽場館之一,館內有三千坐席和多種有關設施,并有貴賓、裁判員、記者和評論員坐席。
建筑面積10032 平方米,工程造價1049 萬元,是北京建筑總體規劃南郊體育中心的第一工程。體育館四周綠地環繞,廣場烘托,形成一座獨立建筑群。整體造型由一個長方形實體與兩個茶色玻璃幕墻組成的三角形罐體結合在一起,宛如展翅欲飛的大鵬,象征中華體育事業騰飛向上。練習館在進行球賽時供熱身用,連接體為運動員和裁判員休息室、浴室、醫務室等,在亞運會期間被用作擊劍比賽館。
該館在施工中采用雙層彩色涂層鋼板與自熄聚苯板,EPS 隔熱夾心屋面板安裝技術,焊接球型鋼網架分片滑移技術及大型三角形鋁合金空玻璃幕墻安裝技術,主要分項分部工程開展QC小組活動,進行質量控制。1987年4 月開工,1989 年12 月竣工。
獲獎情況:
1990 年6 月被評為特別魯班獎。
并獲得過亞運會優質工程、北京市優質工程、中建總公司銀質獎。